关于选拔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换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4-09-26浏览次数:281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趋势,推进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已与爱尔兰科克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波兰华沙大学等10所高校开展交换生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我校拟提供奖学金选派优秀在校本科生到国(境)外院校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换学习。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3.全日制大二、大三合作院校开放的相关专业在读本科生;

4.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二、选拔条件

1.全国大学英语考试通过6级,且须达到项目要求的语言水平;

2.在读期间成绩优异,平均成绩70以上,无补考、重修;

3. 无学术诚信事件;

 

    三、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院(部、所)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具体选拔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到学校国际交流中心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学生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国际交流中心审核,所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

3.待申请获批后,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选拔条件和学生的成绩排序(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占60%,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占40%),确定资助人选;

4.资助人选名单经校领导批准,在网上公示一周。

 

 

 

四、资助标准和资助名额

合作院校

学费/

学校资助金额(人民币)

学校资助名额

美国北伊利诺伊大学

 

16

1

 

 

8

1

美国北园大学

 

16

1

 

 

8

1

英国女王大学

 

16

1

 

 

8

1

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

 

16

1

 

 

8

1

爱尔兰科克大学

 

16

1

 

 

8

2

波兰华沙大学

 

10

1

 

 

5

2

韩国又松大学

 

3

6

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

 

1

6

五、项目管理

1. 参加交流学习的学生及其国内担保人必须和学校签订《必威精装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2. 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供成绩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申请人在提供材料时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人的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3. 学生因参加国际合作项目的个人护照、出国签证等有关出国手续和费用由学生自行办理和承担。

4获得项目资助的学生在领取资助学资金后,派出前和派遣期间因有违反中国和派往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将取消享受资助的资格。学校对所给予的资助全部追回。

六、 其他

1. 本项目由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对外联系、派出管理等相关工作。学院负责学分认可等相关事宜。

2. 申请时间:2014928日至1015日。

3. 联系方式:国际交流中心 0552-3179536  杨老师

 

国际交流中心

201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