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保证国家和我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1.此次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必威精装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2.各学院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专题会议,确保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到每位学生。
二、认定范围
适用于我校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其中,去年已经认定过的老生,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改善可以直接认定;大一新生和去年没有认定的老生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认定。
根据我校近年来认定情况统计及对学生摸底排查等因素考虑,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原则上应为班级总人数的25%。
三、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信息报送办法
1.各班级于
2.各班级于
纸质版报送地址:东校2号行政楼六楼614财政与必威精装版团学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地址:accgtx@163.com
财政与必威精装版
附件四: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附件五:安徽省贫困生库申请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