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2013学年度天安、恒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3-11-07浏览次数:667

各班级:
        天安、恒生奖学金学院评选工作开始启动,相关材料已上传学院网页团学工作栏,请下载查看并通知填报。友情提醒:(一)天安奖学金评选细则(重点):1、天安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单项奖;2、一等、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考试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最低分不低于80分;考查课、体育课成绩合格;德育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0%以内;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考虑。3、单项奖评选条件:学习积极分子: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二等奖及以上;学术科研活动积极分子:在学术上有独到的见解,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在社会调查、第二课堂、科技服务、文艺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者;文艺活动积极分子:积极参加或组织校园文艺活动,成绩突出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艺比赛中获奖者;体育活动积极分子:学校体育比赛中个人或团体(主力队员)比赛获前三名者;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者。
      (二)“恒生奖学金”(重点):1、恒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2、恒生一等评选条件: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重修和违纪现象;本学年获得校三好及其以上荣誉称号;考试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恒生二等评选条件: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重修和违纪现象;本学年获得校三好及其以上荣誉称号;考试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恒生三等评选条件: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重修和违纪现象;考试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其他要求:以上每类奖学金班级可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评选,并按顺序进行推荐;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申报;请各班级于2013年11月14日上午11:00前将纸制材料加班主任签名报送到学院办公室(2号行政楼6楼),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accgt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