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助我校贫困家庭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邵华女士捐资在我校设立“昌荣助学基金”。本基金设立期限暂定8年,每年捐赠20万元人民币。
根据《必威精装版昌荣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我校2012-2013年度昌荣助学金评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0、2011、2012级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二、资助额度和名额
昌荣助学金的资助额度为每人每月2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资助名额为每学年资助100名学生(其中包括10名研究生,国际经济贸易学院10名,商学院10名)。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良好;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主要包括:家庭属农村帮困户或城镇低保帮困户;父母丧失劳动力;家庭成员中有人患重症,医药费负担很重;因车祸、地震、火灾、水灾等特殊情况,家庭陷入困境;没有亲友支持),生活俭朴;
6.原则上没有享受其他奖学金、助学金。
四、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昌荣助学基金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昌荣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证明材料。
2.学院评议并写出审核推荐意见。各学院根据基金管委会下达的名额,按时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差额评审,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连同申请材料报送管委会审批。
3.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昌荣助学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汇总拟资助对象材料,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评选,确定资助对象,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4.助学金发放。昌荣助学金发放工作由学校财务处负责,按月发放给学生,直接打入学生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校园卡。
五、评审要求
1.昌荣助学金评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昌荣助学金评审要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程序。
六、需要报送的材料
1.《昌荣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班级对申请同学的参评资格及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审查意见(辅导员签字);
3.《昌荣助学金初审合格学生简明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务必由辅导员签字后报送)一份和电子版。
七、报送时间
请各班级将以上材料于2012年11月7日下午17:00前报送学院团总支办公室(校医院六楼614)(E-mail:accgtx@163.com)。
财政与必威精装版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