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 2010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初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 2010年招飞工作已经开始,现将《 2010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初检工作安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预审等工作,确保我校 2010年招飞工作圆满完成。请于 10月 19日(周一)前将“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附件 2, 16开正反面复印)和“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 3,其中电子版发至 acjyb@sohu.com邮箱)上报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10月 21日(周三)下午 3: 00报名学生到校医院进行初检。相关表格请到就业信息网下载。
特此通知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 �� 九年九月十七日
二 ○ 一 ○ 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
大学生飞行学员初检工作安排
各有关普通高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 , 2010 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展开,现就如何做好宣传发动、预选报名和初检工作等有关事项函告你们。
一、组织领导
招飞选拔工作在军区空军政治部机关和各省教育厅共同领导下,各高校学生部门组织实施宣传动员、预选报名、组织上站等工作,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具体组织对符合空军招飞选拔标准、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及在校生实施招飞初检和政治初审。
二、选拔范围、对象和报名条件
教育部注册的所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限本一、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含军队委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国防生,民办院校、专升本和音体美特长生不在招飞范围)。
选拔对象为 2010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 2008 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生。男性,未婚。
本科毕业男生: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 24 周岁( 1985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
大二男生:原则上不分文理科及专业,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 1987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
具体选拔条件和飞行学员相关待遇参见附件 1 。
三、实施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
2009 年 9 月底前完成。利用空军提供的宣传资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积极支持空军招飞工作,鼓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各种会议,宣传空军招飞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相关事宜,请查询《解放军报》空军招飞网站。网址: http://www.pladaily.com.cn
(二)预选报名
大学生对照选拔条件自愿报名,各高校对其年龄、政治、文化等进行审查,并组织校医对学生进行身高、体重、视力、色觉把关。符合条件者填写《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 ( 附件 2) ,高校签署意见并盖章,推荐为报考空军飞行学员对象,并于 9 月 16 日前将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统计 ( 附件 3) 传真至选拔中心计划科(传真电话: 025-80875437 ,电子邮箱: nkzfwh@163.com ) , 同时报上站检测学生人数。
(三)初检工作
大学生初检与高中生初检工作同步进行(日程安排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