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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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和有关教师: 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对2008年以来,由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立项的以下各类“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1. 省级示范院校 2. 省级重点学科 3. 省级特色专业 4.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5. 省级实验实训实习基地 6. 省级教学团队 7. 省级精品课程 8. 省级数字图书馆 9.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 10.省级教学名师奖 11.省级教坛新秀 本次检查分为过程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所有完成建设周期的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它项目开展过程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本次检查分为学校自查和教育厅抽查两种方式。 学校检查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之前,学校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在8月25日前提交学校教务处(陈先年处)结题报告、项目进展报告、标志性成果。所有检查项目验收都以任务书作为依据,标志性成果展示方式将有教育厅发文附件方式明确(待教育厅正式文件),由于教育厅正式文件尚未下达,各相关表格及材料格式还要等教育厅文件,学校收到相关文件将及时公布并下发各学院。 我院按照学校要求将上述项目情况通报全院,请各负责人做好准备。 财政与必威精装版 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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