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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我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18     访问次数: 18

       按照蚌人社险〔201316号文件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大学生的基本医疗,现对我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每学年的91日至次年的831日。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高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由于201020112012级学生参保数据已于7月初报医保中心,所以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主要为:

1.2013级新生(本科生、研究生)。

2.2013届推迟毕业的学生、2012级转专业学生等。

3.201020112012级需要补报的学生。

4.特别注意排查在校学生中因病推迟毕业或休学的学生。

 三、新生信息录入工作程序

1.请以各班级为单位组织2013级新生填写《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在表后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每位学生需准备两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粘贴在《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以班级为单位专人负责保存,以备制作社会保障卡时使用。

2.各班级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为了方便录入工作,避免录入繁琐易错的弊端,已将2013级学生相关信息录入附件2,其中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等内容。请各班级负责人从附件2中提取各班级所需部分粘贴在空表中,核对学生信息、补漏改错后报送学院汇总(错误修改后要在附件3《信息更正表》中备注说明情况)。

注意不要更改表格的格式,表中红色项目为必填项,新参保人员不需要录入个人编号,两个字的姓名字与字之间不能有空格,且录入文字的前后、中间均不能有空格。 

四、报送材料

1.《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电子版以文件名“XX班级”发送至邮箱(accgtx@163.com)。

2.《信息变更表》纸质材料一份,交到学院团学办公室(校医院614室)

老生不需要填写《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但其信息也需要统一录入《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

五、报送时间:2013923日前

六、报送地点: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学办公室(校医院614室)。

附件1《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附件2《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新生)

     《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空表)

附件3信息变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