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1-05-10
访问次数:
251
|
校教字[2011] 21号 各学院(部): 为了加强课程建设,提高公共任选课质量,现对申报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公共任选课通知如下: 一、面向全校开设公共任选课,是我校各教学单位的任务。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至少开设8-10门公共任选课,其中新开课控制在1-2门。 二、已开设过的课程直接申报,详见我处网页下载区《全校公选课名单201105》; 三、新开课程的申报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讲师以上职称; 2、系统讲授过一门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 3、应有教学大纲或教材; 4、应有讲授提纲和讲稿(时事类课程除外); 5、每位教师每学期只能开设一门新课; 6、所开课程与本人所从事的科学研究方向相同或相似,与学院(部)学科专业建设方向一致; 7、学院(部)要对开新课门数、大纲及讲稿质量进行把关,尤其要对教师教学效果认真把关。平时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不佳的教师应严格控制开设新课。 四、申报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的公共任选课程需填写公共任选课申报表(见附件1);新开课程还需要填写新开课程申请表(见附件2),并报送教学大纲及讲稿各一份。 五、有关具体事宜请到教务处网页查看《必威精装版公共任选课管理办法》及《全校公选课名单201105》。 六、申报材料请于 附件2:新开课程申请表 教 务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