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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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0]57号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等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学生班级: 现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试卷管理、监考职责、成绩填报及学生成绩查询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按照学校要求,本学期考试课程考试定于2010年1月4日-10日进行,具体日程已经排定,请各学院(部)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认真核查,如果发现问题及时与我处教务管理科联系解决。 插班重修学生的重修课程与考试课程时间相冲突的,优先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另一门课程我处将重新统一安排时间考试。需要重新安排考试的学生请于2010年12月29日(周三)到我处教务管理科(行政楼北二楼,电话:3171095)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二、试卷管理 考试课程试卷由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集中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期间试卷在各开课学院收发。 试卷评阅应采取流水作业。阅卷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将学生成绩单、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及试卷分析连同试卷装订成册,作为教学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存档。 三、监考职责 各学院应在考前强化教师监考责任意识,督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杜绝监考教师迟到现象。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进行考场清理,核对试卷、人数及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关证件,要求学生关闭手机。监考期间教师要尽职尽责,不得随意闲坐、抽烟,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同他人聊天。监考教师发现考生有违纪动向应及时提醒和制止。对舞弊考生应做出有理、有节地处理,并及时取得证据、记录考生姓名,考试结束后将情况说明、有关证据及试卷报送我处。 监考教师应在考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并应在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结束后务必清点试卷无误,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排放,并完整填写考场记录。 四、成绩填报 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网上直接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时间为2011年1月4日-13日8:30-20:00。所有课程成绩均按百分制填报。任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后,应利用系统提供的“打印成绩登记表”功能,打印成绩表一式四份并签名,由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汇总,报送我处学籍管理科一份,随同试卷装订一份,学院保存一份,教师自己留存一份。 请严格根据网上选课学生名单填报成绩,凡网上选课名单中没有记录的学生一律视为没有修读该门课程,而名单之内的学生如果没有参加考试,一律按“0”分记载成绩。 五、 学生成绩查询 学生从2011年1月17日起可登录我处主页,进入“学生系统”实现成绩查询。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及时安排不及格课程重修。学生如果决定在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参加课程重修,应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内填写重修课程申请表,向所在学院申请重修。 六、 校车安排 上午:7:30老校发车,经市内、西校到东校。市区班车7:30从儿童活动中心发车。11:30原路返回,行政楼下候车。 下午:13:30老校发车,经市内、西校到东校。市区班车13:30从儿童活动中心发车。17:10原路返回,行政楼下候车。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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