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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核算教师工作量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2-15     访问次数: 272

关于上报核算教师工作量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0学年教师工作量核算即将开始,为高效、便捷做好今年的核算工作,请各学院(部)教学科研秘书在2010年12月17日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纸质材料要加盖公章,电子表格)。

一、分学期报送教学系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名单。

担任职务学期

所在部门

姓名

教工编号

职   务

补贴课时数

如:2009-2010-2

 

如:张三

12008。。。。

 

 

二、本科论文指导安排表(指导教师、人数),同时指导秋招班和春招班毕业论文的分开报,涉及跨学院指导本科毕业生论文的老师,在毕业生所在学院报送。本科论文总数应和学院当年毕业生总数相符。

毕业生所在学院

姓名

职称

教工编号

指导学生人数

指导论文篇数

工商管理学院

如:李四(可能是其他学院教师)

 

12008。。。。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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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院(部)报公共课教师名单。教师同时授本院专业课和全校公共课的,所授公共课课程数或课时数占总课程数或课时数超过60%的为公共课教师。

四、开新课、双语教学名单。若有“双语”教学和“开新课”的,须有教务处书面证明。

五、外聘、退休返聘人员授课名单。

必威精装版人事处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