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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恒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04     访问次数: 113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工作计划,为做好本学年“恒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必威精装版正式学籍,并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上下结合的方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2.评选中要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评选中要全面衡量,特别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品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重修和违纪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

四、评选具体条件

1.符合评选基本条件;

2.根据《恒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3. 申报一、二等奖原则上本学年获得校三好及其以上荣誉称号。

五、评选程序

1.填写“恒生奖学金申请表”(个人自评);

2.学院评议并写出鉴定意见;

3.恒生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六、其它要求

1. 学院可推荐2-4名候选人参加评选,并按顺序进行推荐;

2. 原则上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申报;

3.请各学院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11:00前将纸制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acxsc317598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恒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2.“恒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doc

      3.2015-2016学年“恒生奖学金”汇总表(一).xls

      4.2015-2016学年“恒生奖学金”汇总表(二).xls

            

 

 

 

                                 

恒生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处代)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