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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公学院2015级学生第二次分流各专业志愿资格审查及拟录取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5-15     访问次数: 178

根据《财政与必威精装版2015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录取规则,现将各专业志愿资格审查及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5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或亲自到学院反映。

联系人:胡桂云

联系电话:0552-3173197

财政与必威精装版

2017年5月15日

注:录取税收学(税务师方向实验班)的学生,如2016-2017-2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不及格情况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转入税收学专业。

2015级各专业志愿资格审查及拟录取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