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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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必威精装版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制定《财政与必威精装版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经财政与必威精装版教授委员会审议,经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施行。 二、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硕士点导师组负责人和毕业班辅导员组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申请、审查、考核、选拔等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由书记任组长,成员由辅导员、行政人员、教师代表组成。在学校遴选督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免生遴选过程落实集体议事和决策制度。 第五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三、推免对象及遴选条件 第六条 推荐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第七条 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重修补考课程。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所有学生前30%。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侧重于考察在期刊、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科技、学术类竞赛等。 4.获奖情况。主要包括各类荣誉称号,各类竞赛获奖等。 5.身心健康。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八条 推荐名额及分配依据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分配给我校推免名额及我校根据各学院毕业生规模和往年各学院推免生工作效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推荐名额不超过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名额。 四、推荐遴选程序 第九条 推荐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到学院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财政与必威精装版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 (2)财政与必威精装版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汇总表 (3)大学英语成绩报告单 (4)本科前三年成绩单、学院提供的“本科前三年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前六个学期各门功课成绩、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及所在专业名次 (5)获奖证书 (6)科研成果及论文查重报告 (7)思想政治表现及班级推荐意见 2.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学院审核和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以实名投票的方式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强制排序,并在学院网页上公示遴选出的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等),公示期3天。 第十条 推免生总成绩由考试课总评成绩、获奖情况、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占70%,获奖情况占总15%,科研与创新能力占15%。积分按照专业分别进行排序。 获奖成绩积分=(其他名次获奖积分/第一名获奖积分)*15(其中按照获奖分项积分排序,第一名计15 分); 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积分=(其他名次科研创新积分/第一名科研创新积分)*15 分(其中按照科研与创新分项积分排序,第一名计15分)。 第十一条 获奖积分细则 前六个学期获奖包含荣誉称号、各类单项奖学金;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获奖。具体如下: 1.省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 2.校级荣誉称号及奖学金 (1)三好学生类
(2)其他荣誉称号(校级)
(3)推免资格类
(4)单项奖学金类
(5)其他奖学金类
3.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类 (1)A类学科竞赛
(2)B类学科竞赛
A、B类学科竞赛目录见附件1 (3)其他类学科竞赛
(4)文体竞赛
(5)社会实践
注:1.赛事有特等奖设置的,获得特等奖的在一等奖的基础上加5分;由官方举办的国际赛事项目在国家级赛事积分基础上按相应获奖等级加10分。 2.团体项目按排名次序从第二名开始依次获得主持人或负责人积分的0.5、0.4、0.3、0.2、0.1。团体项目加分必须按照排名依次进行,没有排名的,默认为排名按照获奖证书或者报名时姓名排序;假期社会实践参与人积分依次按照主持人或负责人积分的0.5、0.4、0.3、0.2、0.1的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科研与创新积分细则 1.主持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并结项一次性获得积分,只立项未结项主持人获得一半积分,参与人不计分。项目结项后参与人积分依排名次序依次为主持人积分的0.5,0.4,0.3,0.2,0.1的系数计算。 (1)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按照《必威精装版科研成果认定及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2)进行积分。 基本要求如下:
(3)学术论文的认定期限以学校当年规定的时间为准,如学校没有规定时间,以学院下发推免工作通知之日起截止。 (4)所有学术论文需提供原件(或知网收录材料)和查重报告。用稿通知和样刊一律不计入积分范围,论文重复率不超过15%。 (5)同一篇学术论文被不同刊物多次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计。 (6)发现一稿多发等不端学术行为,取消其申请资格。
3.参加学术会议或论坛的录用征文,提供论文集原件,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进行积分。
4.获得批示、采纳、刊发等的智库成果,按照《必威精装版科研成果认定及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2)进行积分。智库成果的积分依排名次序依次为主持人积分的0.5,0.4,0.3,0.2,0.1的系数计算。A+级认定前五名完成人,A级认定前四名完成人,B级认定前三名完成人,C级认定前两名完成人,D级只认第一完成人。
5.获得科研奖项,按照《《必威精装版科研成果认定及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2)进行积分。科研获奖的积分依排名次序依次为主持人积分的0.5,0.4,0.3,0.2,0.1的系数计算。A+级认定前五名完成人,A级认定前四名完成人,B级认定前三名完成人,C级认定前两名完成人,D级只认第一完成人。
六、其 他 第十三条 为保证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研究生资格。 第十四条 申诉。对推免程序及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申诉,由推免工作小组集体处理申诉。 第十五条 已被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者,不得办理出国手续和毕业派遣手续。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实施过程中,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部分条款进行解释。若条款内容与学校有关文件有出入,以学校文件为准。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必威精装版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pdf |